用“前仆后继”、“奋不顾身”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因犯受贿罪,被滁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徐波,真怕玷污了这些无辜的含有褒义的中国文字。然而,看他的“英勇事迹”,我们还真的难以找到更恰当的词语来描述他。面对着前任县委书记张华琪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的前车之鉴,作为继任者的徐波又犯了同样的罪,不是“前仆后继”、“奋不顾身”,又是什么哪?
看来前车之鉴已经没有任何的警醒作用,即使是将前任县委书记张华琪被判刑的照片,天天的挂在后任县委书记徐波的面前,他也会浑然不觉的。毕竟他所处的那个客观环境,就注定了他将步他的前任县委书记的前尘而去;从他坐上他的前任县委书记的位子上,他所面对的仍然是他的前任所曾经面对的那些人,即使他的主观想改变某种现状,倘若没有客观因素的改变,他也难以办到什么。
我们不反对主观能动性可以改变客观因素,但是当客观因素达到一种气候,成了根深蒂固的程度时,这时客观规律就转化为人的主观意识。相信后任县委书记徐波也不是木头人,面对着他的前任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前车之鉴,他不可能不思考一些。然而,当他面对着“年节一到,每天往机关家属大院送礼的车子有上百辆,排起了长队”这样一种客观现实,他又怎么能以一种超然的姿态,靠主观的能动性去改变客观。
在多元的社会里,人的行为举止,更多的容易被环境所改变。从相关的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几年间直接向徐波买官的就达到90人之多。我们不知道一个颖上县有多少干部,但“90人之多”想来不是一个小的数目。再加上曾经向前任县委书记张华琪买官行贿的人,其数目当更为可观。如此多的人数参与买官卖官、行贿受贿,足以在当地形成一个极为恶劣的官场小环境和小气候。
而这样不好的小环境和小气候,就如同黑洞一样,将会产生想不到的破坏力。撤换或者审判一两个犯罪的县委书记不难,难的是如何的改变这样的一种环境和气候,使当地的党员干部能真正的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不是如此前一样的买官卖官、行贿受贿。只有彻底改变了当地的官场小环境、小气候,才能彻底铲除这样的后任县委书记“前仆后继”、“奋不顾身”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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