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当地一农民从黑煤矿上拉煤,包括陕西府谷县老高川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在内的5名乡干部,对该农民及其三轮车进行检查,检查时双方发生口角,身穿印有“警察”字样警用服装的这5名乡干部与该农民发生肢体冲突,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后记者调查发现,该乡竟为多名干部统一配备警服。——(见元月15日《重庆晨报》消息“乡干部统一穿警服 声称穿警服可保证安全”)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乡政府各办公室及院子里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全部穿的是印有“警察”字样的黑色警用服装,让人以为到了派出所。”而面对记者的询问,乡党委书记付二军说,这是乡上专门从外边统一购买的棉袄,同时因为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可能会遇到阻挠和困难,穿警服可以保证人身安全,而且“事实证明确实很有作用”。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只听说一些犯罪分子穿着警服冒充警察,没有想到一个乡镇的领导都穿着警服冒充警察,以至于到了乡政府都“让人以为到了派出所”。而那个乡镇的负责领导,竟然将代表国家形象的警服,当作可以防身护体的“虎皮”,认为“穿警服可以保证人身安全”。难道他就不知道《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中,曾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穿着和佩带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至于“穿警服可以保证人身安全”的见解,就更是咄咄怪事了。据调查显示,在中国十大危险职业排行榜中,警察位居第一。怎么这最危险的行业,在那个乡镇领导的眼里,成了天下最安全的所在,甚至于“穿着警服都可以保证人身安全”。假如是这样的话,全国的百姓都穿着警服,岂不是就天下太平、治安形式大为好转,乃至于“天下无贼”?
其实,文章的开头才是“穿警服可以保证人身安全”的关键所在,那5名身穿印有“警察”字样警用服装的乡干部与农民的冲突,才是真正的“穿警服可以保证人身安全”的魔力根源。他们借助的只是基层群众对警察这一国家形象的敬畏之心,行使野蛮的行政管理,并且在这种穿着警察制服的“权利寻租”中,更安全地获得自己的某种利益。
看来,有关方面在对警察服装的穿着、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而这样的加强管理,不光是对社会街头犯罪分子冒充假警察的现象进行管理,还需要对陕西府谷县老高川乡这样以乡政府的名义,集体冒充警察的行为进行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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