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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7 | “中奖”短信何以让退休教授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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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一所大学的退休教授葛某收到“中奖”的短信息后,先是致电短信中的咨询电话,对方告诉他如果要拿到巨额奖金,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于是,从5月22日到6月上旬,葛某先后向对方的账号汇去了所谓的“转账费”“个人所得税”“确认费”等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此后,见“大奖”仍无踪影,葛某方知受骗,并报了警。

  假如这不是一条假新闻的话,北京的这位大学退休教授真如外星人一样。不说退休教授的手机,是首次收到“中奖”的短消息,只是每天的媒体报道以及和同事朋友间的交谈,也应该知道这“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而在“馅饼”的诱惑下,先后的向对方汇去23万元的“转账费”“个人所得税”“确认费”,就更让人匪夷所思了。
  一味的指责退休教授的无知和贪婪,总是不地道的。毕竟退休教授是这场短信诈骗案件的受害者,毕竟受骗的23万元人民币,也是退休教授省吃俭用的辛勤所得。相信许多人的手机,都收到过如此的“中奖”短消息,而如此的短信诈骗更是多年来屡禁不绝。只是大多的人已经具有了免疫力,在收到如此的群发短信后都随手删除,但芸芸众生,总还有人如外星人一样被骗入套。
  前不久,福建省安溪县为打击手机短信诈骗犯罪,采取了关闭全县所有银行柜员机的方式,在全国闹的沸沸扬扬,被国内媒体指斥为“头痛医脚”的“懒政”行为。而这次,诈骗北京退休教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福建省安溪县人”,他们没有使用安溪的柜员机,也照样能诈骗得手23万元。看来,要遏制短信诈骗的犯罪行为,还需要从短信诈骗的源头——短信群发上下手。
  虽然手机短信是牵涉到个人隐私的一个信息内容,各网络运营商无权对公民的个人隐私进行监控。但相信每一个公民,都不会把自己的个人隐私,通过群发这种倍增的形式,告知每一个陌生的人。就如同我们私下里交谈或者书写的文字,属于个人所有不容窥探外,只要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具有倍增效果的形式对外发布,就不再具有隐私的共性,而应该服从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监护。
  手机短信的群发特性,就等同于报纸、广播、电视的倍增效果。为有效的遏制犯罪、保护无辜群众的财产安全,切实有效的将短信诈骗清理干净,有关部门就应该严抓共管,发现一例清理一例决不心慈手软。而依据现在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对群发短信的拦截和限制,决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只是如此以来,那些将群发短信当作最大的肥肉的各网络运营商,无疑会心疼的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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