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鉴于上海交通大学陈进主持的“汉芯一号”高性能DSP项目被查实造假,根据《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委员会审议决定撤销陈进第三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社会的一些角落,黑心的业主经常通过更换包装、酒瓶、标签的形式,将低档的白酒,摇身一变而成价格不菲的高档白酒。这些黑心的业主,只不过是通过这样“狸猫换太子”的方式,而攫取更多的商业利润,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上海交通大学陈进主持的“汉芯一号”高性能DSP项目,竟然也有这种“狸猫换太子”的方式进行科技造假,并进而骗取国家巨额的科研经费和相关的荣誉表彰。
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2003年2月,陈进负责的团队推出的“汉芯一号”,只不过是从美国一家公司买回的芯片,雇人将芯片表面的原有标志用砂纸磨掉,然后加上“汉芯”标志“研制”而成。而随着“汉芯”二号、三号、四号相继问世,“汉芯”项目成为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有关部门下拨大量课题经费,陈进本人不但当上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而且还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一系列称号。
如此的造假手段,同黑心的业主造假高档白酒没有任何的区别。然而,就是如此粗劣的造假手段,竟然能通过鉴定专家、上海交大、研究团队、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层层审查,将假冒的芯片变成“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集成电路”,是“我国芯片技术研究获得的重大突破”。而在弥天大谎被揭穿之后,有关部门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只是撤消和解除相关责任人的固有职务和所享受的“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黑心业主的造假行为,被查获之后除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情节严重还有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怎么知名学者的造假行为,在欺骗了国家和公众之后,就这样轻描淡写地不了了之吗?要知道,在“汉芯一号”之后,随着“汉芯”二号、三号、四号相继问世,已经不是道德欺骗所能解释的了,对国家科研经费的占有和挥霍,根本就是故意的一种刑事犯罪行为了。
前不久,韩国检察机关确认了原韩国首席科学家黄禹锡一手导演了人体干细胞造假案,已经开始了对黄禹锡的起诉准备。而“汉芯”造假事件以及由此事件而造成的恶劣影响,是否也该让我们有所警惕,对于国内学者的造假腐败行为,除必要的行政处罚和道德谴责外,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的前提下,引入必要的司法程序,以彻底的遏制和铲除学术的腐败和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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