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正式挂牌成立,该大队隶属于海口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业务上接受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指导和管理,这是海口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收编”民间反扒组织。
抓小偷应该是谁的责任?如此简单的问题,相信连三岁的孩子都可以回答。然而,近几年来,伴随着盗窃案件的居高不下,“民间反扒”如风起云涌,由东而西席卷了国内的多个城市。而最应该抓小偷的警察,则淡出了我们的视野,成了这些民间反扒组织的顾问和管理者。一时间,民间反扒志愿者好像成了抓小偷的主力军。
只是民间反扒志愿者的法律定位,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争议的焦点问题。从相关的新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不是反扒志愿者打伤了窃贼要面临法律的惩处,就是反扒志愿者被窃贼打伤,其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况且,关于民间反扒志愿者是否具有执法权以及执法强度的大小,都是一个难以界定和难以解决的问题。
如此角色的错位和游离,不应该成为一个健全和法制社会的主体。在现代社会里,每一个人都各司其职,都必须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做好自己本能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地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做警察就要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保一方平安;而那些参加了民间反扒组织的志愿者,只要不是游手好闲,也都有着自己的社会职责和社会责任。
不论是反对也好,还是支持也罢,民间反扒组织的出现,就是对警察现行工作能力的一种否定。警察对盗贼的打击,就如同清洁工对街道的清扫一样。假如某一个路段的卫生长久不好,需要他人放下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帮清洁工去打扫路段的话,那个清洁工就是失职。假如这个清洁工看到他人帮自己清洁卫生,还说欢迎大家天天来帮自己的话,那么他就是不知道羞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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