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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5 | 离婚率高,都是统计惹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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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离婚  离婚率  统计  中国  上海 

    中国式的离婚统计法,因为一名沪上女学者的研究和呼吁而发生了重大改变。昨天,记者从上海社会科学院了解到,该所研究员徐安琪女士以其特有的严谨发现了我国十几年来离婚率计算中的纰漏。按照她提出的正确算法,最新的2006年版《中国统计年鉴》已经将离婚率的统计数字减少为原来的一半。

    沿用了十几年的统计方法,而且是几乎所有国家的和地方都使用的统计方法,只因为上海一位女学者的质疑和呼吁,就发生了严重转变。而由此转变产生的丰功伟绩,就是居高不下的中国离婚率瞬间就下降了一半。看来中国离婚率高的社会问题,都是统计惹得祸,只要改变统计方式,采用这位女学者的统计方法,任何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迎刃而解。
    本以为这位学者取得了统计学上的重大突破,况且在社会学上也有着重大贡献。然而,看了相关的文章,确真得糊涂了。在原有的统计方法中,是离婚人数除以整个社会有多少对夫妻;具体的操作是计算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则是离婚次数。而新采用的方法则是,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离婚人数(2人)按照离婚件数来计算,即1次离婚。
    如此以来,按照新的统计方式,离婚人数(2人)为一个离婚件数计算,中国的离婚率正好可以锐减一半。假如这1000人正好是500对离婚的夫妻的话,按一对夫妻(2人)为一次离婚件数而计算,500(件数)/1000(人数)=50%。——本来100%的离婚率,在女学者所鼓吹的新统计方法下,就神奇般地降低了一半。
    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其本身就包含了家庭以及婚姻的和谐。而促进家庭以及婚姻的和谐,降低离婚率的上升,更是一件长久的任务。靠统计方式的改变,从表面上降低中国离婚率的数字,无助于根本地降低中国离婚率的多寡。况且,在中国的统计数据本身就包含大量水分的情况下,还如此积心促虑地靠统计方式的改变漠视问题,其本身就是不科学和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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