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在福州帝苑歌城和人聊天,当他表示自己是福州某高校教授时,旁边一名年轻人突然朝他竖起中指侮辱,随后叫来一伙人将他痛打10多分钟。在这段时间里,帝苑歌城竟没有一名工作人员上前制止。
本该为人师表、倍受敬仰的高校教授,怎么也成了老鼠上街、人人喊打?如此的社会浮躁,怎么说都是一种悲哀的事情。而在这个新闻事件的读者评论中,又高度难得的保持了一种立场的统一,那就是对打人者一致地支持以及对“教授”这一头衔的严重鄙视。至于打人者冒犯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故意羞辱和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勾当,这些貌视正义的看客,则视而不见。
对高校教授的妖魔化倾向,由来已久,而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吴友富、金立鑫所抛出的“弃龙论”,更是激起国人和网民的愤怒,无形中将高校教授的妖魔化倾向推向顶峰。从其后的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教授这一中性称谓成了贬义,《上海交大副教授经商成老赖 借同学50万拒不还款》《江苏教授嫖娼当场被抓 审讯中痛哭求民警》……等类似的新闻,成了媒体的焦点和热点。
福州某高校教授林先生在福州帝苑歌城和他人的争执,只不过是一场普通的治安案件,如此强调教授的身份,怎么说都是一种错误的导向。不论是抛出“弃龙论”的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教授,还是借同学50万拒不还款的教授,以及因嫖娼当场被抓在审讯中痛哭求民警的教授,他们的身份首先是自然人,其后才是他们的工作身份。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能因为你是教授的身份,而在嫖娼当场被抓后法外施恩,同样的也不会因为你表明了教授的身份,而加重处罚犯有故意罪的一方。回到这个事件的本身来说,林先生炫耀自己是福州某高校教授没有任何过错,有错的是那个抱有“教授上街、人人喊打”心态的年轻人。依据《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的规定,任何殴打他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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