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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0 | 禁令不要是草编的“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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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家教  禁令  教师  篱笆  徐州 

  徐州市教育局昨天宣布,从现在起,将叫停全市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除作出书面检查、退回所得收入并被全市通报批评外,年终考核将定为不合格给予待岗处理;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则予以解聘。

  令行而禁不止,大概已经成了中国现阶段的一种特色。就如同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严令叫停减肥丰胸电视购物节目,而各地的电视播出机构又总是瞒天过海,能在禁令里找到潜行的“后门”。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它不仅影响了在职教师的正常教学工作,还容易滋生丑恶行为,甚至出现有的教师故意隐藏课堂教学内容,要求学生课后参加有偿家教的现象。
  徐州市教育局的禁令其“措施之严厉前所未见”,也或许是明知道如此的措施,只不过是草编的篱笆,根本就不足以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篱笆”之侧有关部门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还是开了道“后门”:鉴于从事有偿家教的往往是较有名望的教师,因此该市还规定从事有偿家教者,当年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竞赛活动的组织或担任评委。
  真不知道如此的禁令能禁止什么?除了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则予以解聘外,其他的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总不会主动地到教育局自首,说自己从事有偿家教年获利几万、几十万什么的;而对于那些“较有名望的教师”,更可以网开一面,相比于白花花的银子,书面检查算什么,大不了不参加当年的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不参加当年的各级学科性竞赛活动的组织或担任评委。
  订立了一项禁令,就要不折不扣的执行,断不可再给禁令开后门留有余地什么的。而在禁令的订立之后,更不能将如此的禁令只挂在墙上遮人耳目。而是要研究出具体的执行或者操作方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并动员社会的力量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进行监督和举报,而不是只在教育系统内部走个过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这项政策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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