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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1 | 大桥无罪,何以成“自杀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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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长江大桥自1968年建成至今,累计已有2000人跳桥身亡。仅今年就发生自杀事件80余起,10多人死亡。专家调研后提出设想:在长江大桥两侧装建由尼龙绳织造的防护网。

  虽然专家们的建议有些“无厘头”,但专家们的本意却无可非议,那就是如何地从人本主义的立场出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再拉住自杀者的一只手,使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缓。只是社会的通病,仅仅的就由一道“防护网”,就可以进行根治吗?就如同每逢周末便“巡逻”在大桥、被誉为“生命的守望者”的自杀救助义工陈思则认为,多数自杀者都是“心里有死结解不开”,“防护网”不能从根本上帮助自杀者。
  当一种压力达到临界边缘,不可避免的要出现精神变异事件。而人的平衡机构受到影响,就可能出现出现情感和思维的失控,以至出现极端的行为紊乱。对自杀者的提前干预并且预防自杀,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在这个方面,西方国家已经为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如忧郁患者的心理咨询、开导、如心理干预热线电话等等。
  据报道,在西方国家每百万人中就有500人从事心理学研究工作,但是在我国却只有3到5位。而在社会救助系统的完善和普及方面,我们的国家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甚至于在有的地方还处于空白。在国外,生命危机干预体系已经进入社区,这些危机干预机构又分专业体系和社会义工队伍,这些队伍一部分属政府拨款支持,一部分是慈善组织资助。
  具体到南京长江大桥无辜地成为“自杀圣地”,更可以检讨我们的工作中有什么做不到甚至于需要完善的地方。在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种种弊端,在我们的救助体系尚不完备的客观现实下,与其花费巨资、大兴土木地给大桥安装“防护网”,不如在大桥的一些要害部位安装几部免费的心理咨询热线电话;而对于“每逢周末”便巡逻在大桥上的自杀救助义工,是否该由政府组织起来并支付费用,使之能长期的巡逻守护,以在生命的最后一个关口凸显社会救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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