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三八”妇女节,深圳市各大景区纷纷瞄准女性市场大打节日牌,除举办特色活动外,还推出各种优惠措施。记者昨日了解到,3月8日当天,女性游客进入民俗村、世界之窗、欢乐谷等景点,至少可享受到半价的折扣,而当天生日的女士还可免票入园。——(见3月7日深圳《晶报》文章“姹紫嫣红春意浓——各大景点妇女节活动精彩纷呈”)
如此的情形,并不是深圳独有。在全国的许多地方,每到“三八”这个妇女的节日,各单位都要给妇女同志放假,有条件的当然要组织到园林景点游玩。“三八”节成了游园会,也就成了“三八”妇女节最富有特色的一项活动。即使是在咋暖还寒的北方,单调而空旷的园林里,也布满了穿红着绿的女子,并以她们本身的色情,给所谓的踏春游园增添着靓色。
“三八”节成了游园会,就是用最简单的方式,完成了妇女们对自己节日的祝贺。相关的工会、妇联组织,当然乐得如此轻松地皆大欢喜。顶不济再在游园的过程中搞几个小游戏,就如同“六一”儿童节也是游园会的翻版一样。最后再人手一份的给游园的女士发上几件文胸、丝袜什么的,以显示在“三八”妇女节里妇女地位的尊贵。
至于“和平、平等、发展”的妇女节主体,至于“三八”妇女节的由来和“面包和玫瑰”的确切含义,就根本不是“三八”妇女节所纪念的主题了。在物质的满足之后,精神上的需求以及妇女权益的能否得到保障,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事情。也或许,相关的组织者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认识上,认为自己在“三八”妇女节给妇女放了半天假组织游园,就是对妇女权益保护的高尚行为。
殊不知对妇女权益的保护,绝不是通过游园这样简单的事情,就可以解决的。在就业、男女同工同酬以及岗位安排等方面,妇女们还受着过多的歧视。甚至于在有的单位,一些女性员工为避免岗位和薪金的变动,而不敢结婚;而结了婚又不敢怀孕、生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联合国在1981年实施生效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有的地方并没有得到具体的执行。
工会和妇联组织能否在“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看各单位在妇女权益的保护方面,有什么不足,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运用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真正地为妇女权益的被侵害做一些事情。假如这样的话,即使不组织游园,不让“三八”节成了游园会,也会得到广大女工赞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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